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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曾任新加坡刑事侦查局(CID)助理警司的警官,因财务困境,被指控从一名在新加坡各地经营非法赌档的男子那里收受总计 47,700 新元的贿赂。作为交换,这名前警官向该男子提供可能影响其犯罪活动的 CID 行动情报。
这名已不再是警官的许健忠(Koh Kian Tiong,又名 Mark Koh),在潜逃近 17 年后,于 5 月 21 日承认了五项贪污罪名,涉及总计 31,000 新元的现金,以及一项根据《警察部队法》的擅离职守罪。针对剩余 16,700 新元的其他十项贪污指控,将在他量刑时一并考虑。
据法庭文件披露,许健忠在 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5 月期间,从一名绰号“Ah Hoe”的非法赌博业者蔡振和(Chua Chin Hoe)那里获得了这些金钱利益和免费娱乐。检方指出,许健忠当时正经历离婚诉讼并面临信用卡账单的困扰,财务状况吃紧。他曾向同事借钱,但同事无法提供,于是他便通过同事联系上了蔡振和。
2006 年 1 月,蔡振和在芽笼与许健忠见面,并给了他 15,000 新元,但双方并未讨论还款条件,许健忠也从未偿还。检方表示,蔡振和给予这笔钱是为了让许健忠在警方相关事务上给予关照。2006 年 9 月,许健忠再次向蔡振和寻求帮助以支付信用卡账单,随后又收到了 16,000 新元,同样未曾偿还。
除了金钱贿赂,许健忠还经常与蔡振和一起出入酒吧和 KTV,所有费用,包括招待女郎和小费,都由蔡振和支付。检方透露,根据蔡振和的银行对账单,仅 2006 年他就支付了至少 27,000 新元的娱乐开销。更甚的是,许健忠还将至少五名 CID 同事介绍给蔡振和,这些警官也接受了蔡振和提供的免费娱乐。至少其中一名警官还接受了蔡振和的现金贿赂,并向其泄露了即将到来的突击检查信息。
2007 年,当贪污调查局(CPIB)开始调查他与蔡振和之间的交易时,当时正在中国休假的许健忠得知此事后,决定不再返回新加坡。随后,国际刑警组织对他发出了红色通报。他在中国期间曾因其他无关的罪行被捕并服刑。服刑期满后,他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被遣返回新加坡,并在樟宜机场被捕。至此,他擅离职守近 17 年。
检方在法庭上指出,许健忠身为一名助理警司,警衔较高,且手下有下属,他的行为对新加坡警察部队的廉洁造成了实际损害。检方强调,由于腐败在其队伍中蔓延,多名警官受制于蔡振和,这损害了新加坡警察部队的行动,因为包括被告在内的几名警官向蔡振和提供了即将进行的 CID 突袭的情报。检方建议法庭判处他九至十一年的监禁。
蔡振和本人已于 2012 年因《防止贪污法》和《普通赌博屋法》下的罪名,被判处四年半监禁和罚款 20,000 新元。另有至少三名与许健忠案件相关的警官也已在 2010 年被控并判刑。
许健忠的辩护律师表示,他目前已经没有任何积蓄,无法偿还法庭可能判处的任何罚款。许健忠预计将于 5 月 26 日宣判。